本店谢绝自带酒水
打折商品不退不换
先签收后验货
强制电子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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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新业态、新模式的不断发展,不公平格式条款出现在传统和新兴消费领域,严重侵犯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益。为落实“共促消费公平”消费维权年主题,维护公平正义,市消保委即日起至6月16日,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线索,并将开展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点评整改活动,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格式条款应该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经营者要尽到提示说明义务,如经营者未尽到提示说明义务,致使消费者未能充分理解、意识有重大关系的条款,消费者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构成合同的组成部分,在诉讼中可以请求法官排除不合理的“霸王条款”,“霸王条款”对消费者没有约束力。
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包括通知、声明、店堂告示、凭证、单据、电子协议等,不仅在餐饮、公用服务行业(供电、供热、供水、供汽)、移动、电信、银行、保险、旅游、房产、汽车等传统行业领域存在,而且出现在网络购物、婚恋网站、视频服务、影视娱乐、健身、养老保健、医疗美容等新兴领域。
消费者可以将身边发现的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通过邮箱、抖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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