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鄂财教规〔〕6号)和《湖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鄂财教发〔〕42号)精神,现将市本级年秋季拟享受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年11月22日-11月29日。公示期间,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信箱等方式向黄石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学生是否符合享受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条件等方面的问题,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实名举报,以便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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