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防监控设备选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已筹集到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防监控设备选型项目
2、项目内容: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辖威海、烟台各分行网点安防监控设备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服务期限:2年,实施地点为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及与招标需求相适应的经营范围,能够独立完成本项目的厂家或者代理商;
2、投标人须提供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安防智能化设备采购安装项目业绩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技术负责人具有电子、计算机或者电气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者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并提供上述人员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6、投标人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票样(已使用);
7、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投标人信誉:投标人财务及经营状况良好,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内(年1月1日至今)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和违约行为。投标人应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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