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的电子证书加注可以理解为是对电子证书中的使用场景和有效期限的设置,电子证书只有进行了加注操作才可以进行下载,使用在日常生活中。加注电子证书可以有效的防止非持证人的使用,有效的保护了持证人的权利。
一级建造师的电子证书加注是对电子证书的使用与有效期限的限制,是为了保护通过一级建造师考生的一种方式方法。持证人需要进入建设执业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个人入口进行登陆,用手机国家政务服务应用扫码登录,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完成实名认证,选择国务院部门政务服务平台中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完成刷脸认证后进入用户中心,选择我的证照进行证照加注,加注成功后即可进行下载,下载完成进行彩色打印,由持证人签字后即可获得证书,并用于日常生活中。
证书加注是为了在有效期内查看或下载电子证书,使其能够在日常生活中运用更为方便快捷。但是持证人在申请证书加注具有一定的限制,使用场景仅支持本人调用,且每次申请加注的最长时间为九十天,同时九十天内同一个证书最多只支持三次电子加注,因此在不包含特殊条件的情况下,建议加注最长有效期。
一级建造师证件加注到期后,超过有效期限即无法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需要重新进行电子加注,申请通过后才可以继续加注。
转载请注明:http://www.0431gb208.com/sjszlfa/83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