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辖区内
青年文明号的创建力度
提高创建水平
引领各行各业青年集体
在新形势下做出突出贡献
航天基地将开展
年度“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
一
创建标准
1.青年文明号是以青年为创建主体、建制保持稳定的工作集体(窗口、班组、车间、厂站、科室等),人数在6人以上、人以下,其中35周岁以下青年占70%以上,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创建集体能积极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深入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有关法规及本单位的各项制度。
3.创建集体中的从业人员均能优质服务、文明从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该集体所创造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人才效益在本行业中具有先进性、示范性和导向性。
4.创建集体群团组织健全,能紧密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开展工作,发挥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创建工作中团员青年的作用明显。
5.创建集体原则上需获得过区(县)或系统、行业级以上荣誉,方可申报创建。已过命名有效期(三年)的青年文明号,按照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标准可重新创建(占分配名额)。
二
创建要求
1.创建集体要有明确的创建标准,建立激励、约束并举的运行机制和科学的考核标准。
2.创建集体要在工作场所醒目位置设立“创建年度西安市青年文明号”公示牌,公布服务承诺、监督电话,并公开主管上级单位的电话号码。
3.创建集体要积极投身西安市九个方面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建设、乡村振兴、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团(号)村结对、疫情防控、复工复产、重要民生领域一线以及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等重点工作领域,强化创建集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责任意识,扩大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三
工作要求
1.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是推动青年文明号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各团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标准,积极申报,努力使青年文明号工作成为共青团提升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和对党政工作大局贡献度的重要载体。
2.各级团组织将年度航天基地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申报表(见附件1)和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版于4月8日前报航天基地团工委,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张晏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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