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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来源:电子信箱 时间:2022/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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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F——)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地块项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自筹。

5.工程内容:施工图纸及清单所涵盖的全部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图纸及清单所涵盖的全部内容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5月28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10月30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叁亿伍仟零陆拾叁万玖仟零肆拾叁元壹角壹分(.11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壹仟零伍拾壹万捌仟(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年5月12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发包人公司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叁份。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如会议纪要、工程变更、工程洽商、签证、通知、信函、数据电文等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

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5天;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肆套,开工前五天提供施工图纸贰套,竣工后再提供图纸贰套,以做竣工图用;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通过图纸审查的全套施工图纸。

1.6.4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

①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方案报监理人审核和发包人确认;

②发包人管理需要的其他文件。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合同签字后7日内;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纸质版二套,电子版一套;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版,电子版;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7个工作日内。

1.6.5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1.7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五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部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部资料员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1.10交通运输

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由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现场实际施工条件为准。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以现场实际施工条件为准。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11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

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

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执行通用条款。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调整。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错误的。

2.发包人

2.2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名:;

身份证号:;

职务:现场负责人;

联系;

电子信箱:;

通信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管理部门和发包人要求确定。

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

9.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有关规定执行。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有关规定执行。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按相关规定执行。

9.4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10.变更

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设计变更、现场鉴证和新增工程等变更均须经设计院、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代表签字认可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作为结算调整依据,跟踪审计单位审核确认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承包人根据发包人书面确认的变更文件予以变更。变更文件中须明确原做法、变更后做法及工艺、材料名称、规格、品牌、尺寸等,标注要清晰。

10.4变更估价

10.4.1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10.7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

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

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

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10.8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11.价格调整

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按招标文件执行。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执行本工程招标文件。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执行本工程招标文件。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3、其他价格方式:/。

12.2预付款

12.2.1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价款的10%。

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备案、进场后七日内。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12.2.2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12.3计量

12.3.1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及《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苏建价号有关文件规定及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12.3.2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月计量。

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月计量。

(1)承包人应于每月25日前向监理人报送上月20日至当月19日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并附具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资料。

(2)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告后7天内完成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的审核并报送发包人,以确定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监理人对工程量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共同复核或抽样复测。承包人应协助监理人进行复核或抽样复测并按监理人要求提供补充计量资料。承包人未按监理人要求参加复核或抽样复测的,监理人审核或修正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量:/。

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12.4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工程形象进度支付工程款项,以中标单位月报、监理、甲方签证为准14日内,支付上月完成工程量的70%工程款;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报送招标人审计后,除留审计价款3%的工程质保金外,余款在28天内付清。

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发包人企业工程款支付管理规定和本合同约定执行。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收到承包人发票后3个工作日内。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收到监理审查报告后10个工作日。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13.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

13.2竣工验收

13.2.2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按通用条款执行。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发包人收到《工程移交证书》并签发《工程接收证书》后10个工作日内。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13.3工程试车

13.3.1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

13.3.3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13.6竣工退场

13.6.1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14.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发包人自接到承包人递交的完整真实的的结算资料后按照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合同价款调整办法及合同价款调整因素,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及审计部门的审核,若承包人不配合,或双方存在争议的,审计时间应顺延。审减额超过送审额8%以上部分的审计费由承包方支付,按审减额的5%计费。

14.2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收到竣工付款申请单后15个工作日内。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签发竣工付款申请单后15个工作日内。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执行通用条款。

14.4最终结清

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肆份。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缺陷责任期届满且工程竣工投产两年后。

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收到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申请签发后15个工作日内。

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4个月。

15.3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留。

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2)3%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式:/。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15.4保修

15.4.1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伍年;3.装修工程为贰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装修工程为贰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贰个采暖期、供冷期;6.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贰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为贰年。

15.4.3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24小时。

16.违约

16.1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

任:/

(7)其他:/。

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承包人违约

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执行通用条款。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1、由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以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为基数,按每一天万分之三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承包人并应承担由于工期延误导致发包人为本工程增加支付的其他费用,该笔处罚连同节点工期延误的奖罚在工程竣工后的第一次工程付款时结清。

2、如施工期间承包人无正当理由停止生产48小时,发包人有权更换承包人,承包人必须按发包人的要求限期退场,让出工作面。合同终止之日起30日后,场地内乙方的材料,设备均归甲方所有。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3、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对同一分项工程连续三次或连续验收项目达二次验收不合格,发包人将对承包人给予每次壹拾万元处罚,直至解除本合同。

4、因承包人自身原因,达不到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同时承包人自愿进行整改的,对发包人使用造成影响,其整改所需时间计算在合同总工期内。因此而造成的工期延误按前述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5、因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工程质量事故或3人及以上死亡或10人及以上重伤的安全事故,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承包人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7、中标项目经理不能亲临施工现场组织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或发包人发现有挂靠的现象,发包人将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解除与承包人签定的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费用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17.不可抗力

17.1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保险

18.1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18.3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按通用条款执行。

18.7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20.争议解决

20.3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其他事项的约定:/。

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20.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21.补充条款

附件

协议书附件:

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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