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网信办印发通知,就规范电子邮箱管理使用、增强邮箱安全防护水平提出要求。
一是严格互联网电子邮箱使用管理。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使用互联网电子邮箱处理公务活动时,要严格遵守国家互联网传播和保密相关规定,加强互联网邮箱管理,防止涉密和敏感信息泄露。
二是制定互联网电子邮箱安全措施。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使用的互联网电子邮箱,要制定严格的安全措施,防止因安全措施不到位和外部攻击造成信息泄露。
三是落实互联网电子邮箱防护责任。按照《河北省关于落实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方案》《河北省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和国家保密有关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防护责任。
四是加强互联网电子邮箱的排查整改。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至少每季度对本单位互联网电子邮箱进行一次排查整改。对违反制度规定、有章不循、有禁不止,造成责任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供稿丨网络安全协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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