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加强技术支撑,强化指导培训,拟组建福建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省级指导专家组和技术专家组,为做好征集相关专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工作职责
(一)省级指导专家组
1.参与福建省第三次土壤普查实施方案和技术规程的制定。
2.负责对全省土壤普查外业调查、内业化验、数据制图等技术指导、培训和审核把关。
3.负责对全省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成果汇总、专题报告的技术指导培训和审核把关。
4.参加省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调研、督导、检查、评价等工作。
(二)省级技术专家组
1.参与全省各级土壤普查实施方案、技术方案制定等工作。
2.负责对土壤普查野外工作中剖面挖掘与描述,土壤性状、立地条件、利用情况调查,土表层样、剖面样等土壤样品采集,土壤图野外勾绘、土壤制图等各环节操作过程的技术培训、现场指导和审核把关。
3.负责对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筛选核查,样品制备、保存、流转、检测和全程质量控制等各环节操作过程的技术指导培训和审核把关。
4.负责对土壤普查样品库建设各环节操作过程的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和审核把关。
5.负责对土壤普查数据库构建、数据分析、成果汇总等环节操作过程的技术指导培训和审核把关。
6.承担省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相关活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专家推选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办事公正,责任心强,廉洁自律。
2.具有较为丰富的土壤普查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如土壤资源、土壤地理、土壤发生、土壤分类、土壤遥感、土壤分析测试、土壤信息技术、土壤质量、土壤健康、土壤环境、农业资源与环境、农业资源利用等)。指导专家组原则上要求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副高级职称;技术专家组原则上要求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中级职称。参与全国第二次土壤普查、国土三调、土壤污染详查、农业地质调查等经历者优先。
3.身体健康,自愿参加,能按要求履行相关技术工作职责,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推选和入库流程
(一)申报流程
1.由各市、县(区)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按照上述要求,组织筛选、核实、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
2.本人自愿并填写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专家推荐表(见附件),由所在单位同意推荐,并盖章。
(二)比选确定
由省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比选,并确定专家人选。
(三)组建专家库
入选专家由省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纳入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专家库。
四、有关事项
1.各市、县(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分别推荐1-2名,各有关单位原则上推荐不超过8名,省级科研院校、省属主要技术单位可适当放宽人数。
2.请各市、县(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和有关单位于年4月15日前将申请表加盖公章后汇总报送我厅,同时发送PDF扫描件到电子信箱。
联系人:廖文强;-
电子信箱:
. 附件:福建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专家推荐表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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