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按照区委巡察工作统一安排部署,从即日起至3月5日,区委派出4个专项巡察组将对峰峰矿区工业供销公司、邯郸陶瓷集团美联有限责任公司、邯郸美联陶瓷有限公司、邯郸市彭城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邯郸陶瓷集团花纸装潢有限责任公司、邯郸市峰峰第三运输公司、峰峰矿区五金公司、峰峰矿区物资再生利用公司、峰峰矿区饮食服务公司、峰峰矿区食品工业公司、峰峰矿区食品公司11个区属企业党组织开展专项巡察。
根据巡察工作规定,区委专项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以上11个企业领导人员和重要岗位人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问题。
其他非巡察范围内的个人诉求、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部门处理。本轮专项巡察受理信访截止时间为2月28日。
区委第一专项巡察组
组长:张新军
巡察单位:峰峰矿区工业供销公司、邯郸陶瓷集团美联有限责任公司、邯郸美联陶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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