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国家高新区记者丁友明图
中原网讯(记者董艳竹)设立专项资金,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加速器的建设和发展;设立创业投资和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引导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建立容错机制,鼓励创新活动……近日,市政府法制办公布《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5月24日前可将意见或建议反馈至市政府法制办。
设立专项资金
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
按照征求意见稿,高新区聚焦智慧产业,建设智慧社会。重点发展超级计算、云计算、大数据等核心产业和人工智能、网络信息安全、物联网、互联网、软件、芯片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扶持智慧制造、智慧服务、科技服务、文化创意等新兴产业和新兴业态。
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加速器的建设和发展,高新区要设立专项资金。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其他组织和个人设立各类创新创业孵化服务机构,为创新创业主体提供投融资、市场推广、加速成长等深度服务,搭建专业技术公共平台、中试基地等创新服务平台。
与此同时,设立创业投资和产业发展引导基金,采取阶段参股、跟进投资、风险补助等多种方式,引导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
在产业扶持方面,管委会每年应当从其财政支出中安排一定比例设立产业扶持资金,用于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中小企业从事创新创业活动等。
引进高层次人才,高新区给多重“大礼包”
郑州要构筑人才高地,而高新区在人才方面也是给予多重支持政策。按照征求意见稿,高新区将鼓励、引进留学归国人员和境外高层次人才从事咨询、科研、创新创业、技术合作等活动,并予以资助。有关部门应当为其出入境、购房以及子女入学提供便利。
企业和科研机构引进的留学人员以及市外科技、管理和经营人才,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办理录用、社会保险、户籍登记等相关手续。引进的人才按照国家、省、市规定的政策享受有关优惠待遇。
高科技企业人员出入国(境)进行技术考察、技术交流和商务活动,外籍人员来高新区工作,有关部门应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简化出入境办理手续。
为鼓励创新,建立容错机制。所谓容错机制,指进行创新活动,未能实现预期效果,但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免予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创新方案的制定和实施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相关人员履行了勤勉尽责义务;未非法谋取私利,未恶意串通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针对相关内容,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5月24日前通过下列方式反馈至市政府法制办。传真:-电子信箱:lifazhengqiuyij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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