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集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
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
暨四大行业领域整治的通告
(附举报电话)
为进一步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安排部署,辛集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市持续深入开展四大行业领域整治,依法打击信息网络、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领域违法犯罪,深入整治行业乱象和突出问题,全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加快建设高品质中等城市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现通告如下:
一、打击整治重点
(一)信息网络领域整治重点
1.依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上下游关联犯罪;
2.依法打击“两卡”犯罪和行业“内鬼”实施信息诈骗的违法犯罪行为;
3.全力整治金融机构非法开卡、“一人多户”、风险意识不强、制度执行偏差、核验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4.依法整治出租、出借、出售账户信息,“一证多卡”,实名不实人等问题,打击利用网络信息帮助违法犯罪行为;
5.依法整治通信经销商违规开卡、审核不到位、风险防控措施不落实等问题;
6.依法打击利用互联网发布诈骗广告、诈骗网页、钓鱼网站、手机恶意程序、木马病毒等,非法经营涉诈App,非法收集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自然资源领域整治重点
1.依法打击破坏自然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
2.依法依纪严肃查处为破坏自然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站台”“撑腰”、提供庇护的公职人员违法违纪行为;
3.整治自然资源领域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超范围、超深度、超期限、超许可量等未按许可要求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三)交通运输领域整治重点
1.依法打击采取碰瓷、敲诈勒索等手段讹诈、滋扰货车司机违法犯罪行为;
2.依法打击设置路障、故意破坏交通设备设施,造成交通堵塞违法犯罪行为;
3.依法打击充当“黄牛党”,违法带路躲避执法检查等违法犯罪行为;
4.依法打击“车匪路霸”及偷盗车辆燃油、尾气排放后处理装置和货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5.依法打击以暴力、威胁、侮辱等手段妨碍交通执法等违法犯罪行为;
6.依法打击以不法手段长期控制运输市场、垄断资源分配、欺行霸市等违法犯罪行为;
7.重点整治非法改装车辆用于运输油品、非法销售改装配件、非法加装偷油储油设施等非法改装违法犯罪行为;
8.重点整治通过货车“大车小标”倒卡、制造使用伪卡、套用车牌、破坏交通设施等方式偷逃通行费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工程建设领域整治重点
1.依法打击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挂靠或借用资质投标等恶意竞标等违法犯罪行为;
2.依法打击投标人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转让中标项目等强揽工程违法犯罪行为;
3.依法打击强迫交易、违章违建、恶意拖欠工程款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通告事项
1.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凡实施信息网络、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四大行业领域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为黑恶违法犯罪人员充当“保护伞”的国家公职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纪违法活动。整治期间主动投案自首的,可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拒不投案自首的,将依法从严惩处,绝不姑息。
2.全市政法机关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和“除恶务尽”的决心,集中力量、深入排查、重拳出击,依法打击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业部门将依法加强监管,全面扫除各大行业领域堵点乱象,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对提供线索的群众,政法机关和相关行政部门将对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对举报的黑恶线索,经查证属实,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现金奖励。凡对举报人、控告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3.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要坚决同涉黑恶违法犯罪和四大行业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积极向各相关部门提供线索(举报方式附后),支持协助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共同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特此通告。
辛集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
年10月18日
举报方式
市扫黑办及四大行业领域
监管部门扫黑办举报方式
1.辛集市扫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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