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公开向社会征求《衢州市区民办高中学费标准调整方案》意见,征求时间为年4月8日至年4月18日。
博文中学(原华茂高中)、求益中学(原菁才高中)、仲尼中学为我市三家非营利性民办高中。经三家学校提出学费调整申请,市发改委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三所学校开展了生均教育成本监审。经审核,衢州博文中学生均教育定价成本为元/学期;衢州求益中学生均教育定价成本为元/学期;衢州市仲尼中学生均教育定价成本为元/学期。综合考虑高中招生的规范要求及不断增长的办学成本,对比省内其他地市收费水平,提出三所学校的学费调整方案。
具体方案衢州博文中学、衢州求益中学学费基准价格调整为元/学期·生;衢州仲尼中学学费基准价格调整为元/学期·生。学校收费标准在基准价格基础上允许上浮30%,下浮不限。收费标准调整时间间隔不少于2年。住宿费标准保持不变。
同时,明确以下三点:
一、学校收取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应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与学费、住宿费一并统一收取,严禁强制服务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
二、学校应做好收费调整的宣传解释工作,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本通知自年秋季新生入学起执行。学费调整严格执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政策。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教基〔〕12号)要求,各设区市须在年全面建成市级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录取平台,严格落实高中阶段“公民同招”,在全市范围内取消民办普通高中的自主签约招生权限,全部招生计划均在统一招生录取平台上,按中考分数及考生志愿投档的方式录取。民办学校只能按照核定的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不得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捐赠费等隐形收费。《衢州市区民办高中学费标准调整方案》,请相关单位、社会公众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①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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