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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中海汇智人才公寓第二批入住申请公

来源:电子信箱 时间:2024/11/28
为优化人才发展环境,解决人才住房难题,现开展第二批人才公寓入住申请工作,公告如下:一、申请条件1.在滨州市直及各县(市、区)、各市属开发区(不含滨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含社会组织)、中央及省属驻滨单位工作的在职人员。(滨城区人才公寓申请公告,近期由滨城区另行通知。)2.申请人在滨城区、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工作所在地范围内无住房。(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5年内没有商品住房交易记录)。3.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高技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二、房源情况中海汇智人才公寓位于黄河四路与西外环交叉口,分为A、B、C三种户型(户型详情见附件1),其中A户型建筑面积.68平方米(三室两厅),B户型建筑面积.79平方米(三室两厅),C户型建筑面积.49平方米(三室两厅),数量分别为A户型25套、B户型45套、C户型20套,A户型和B户型每套房住3人(卧室①、卧室②、卧室③各住一人),C户型每套房住2人(卧室①、卧室②各住一人)。公寓已进行精装修,家具、家电等生活设施配备齐全,可拎包入住。三、租金标准1.执行补贴房租政策,A户型元/月/套,其中卧室①元/月,卧室②元/月,卧室③元/月;B户型元/月/套,其中卧室①元/月,卧室②元/月,卧室③元/月;C户型元/月/套,其中卧室①元/月,卧室②元/月。3年为一个租期,第一个租期租金按50%缴纳(全日制大学本科生及以上学历第一年租金免费),第二个租期租金按70%缴纳。每套公寓的租金,由入住人员共同承担。2.租赁期间产生的水、电、暖、通讯、物业等费用(电、暖享受本地优惠政策),由人才本人承担。四、分配原则1.户型分配:A、B户型,按“一卧室一人”的原则进行分配;C户型供夫妻申请整租使用,夫妻仅一方符合申请条件的,补交租金。2.计分标准和排序方法:博士30分,硕士20分,本科生10分,专科生5分;高级专业技术资格30分,中级专业技术资格20分;高级技师20分,技师10分,高技工5分,不累计计分,就高不就低,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得分相同的用抽签的方式确定顺序;申请整租的夫妻双方都符合条件的,按夫妻双方最高分进行排序,由一人抽签),根据顺序依次进行选房。五、申请审核流程1.单位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持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向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按属地分别报至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与人力资源流动科或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2.受理审核。由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与人力资源流动科与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申请人的信息进行分别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并分别在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与各县(市、区)网站上公示3天。除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外的各县(市、区)将经公示无异议的名单汇总盖章(附件3一式两份)后报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与人力资源流动科。3.选房。符合条件人员根据通知要求参加选房,如委托他人选房的,需提供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由受委托人选房。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参加选房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资格。选房的时间、地点、方法等通知要求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各县(市、区)网站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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