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首批山东省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公示的通知
各市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积极传播中医药文化,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省卫生健康委起草,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山东省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评定标准》(DB37/T-),指导各地开展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省卫健委组织专家赴各创建单位进行了实地调研和现场指导,并召开了专家评审会。在此基础上,拟命名山东宏济堂等重视传播中医药文化、普及科学知识,具备比较完善的旅游条件,有较为丰富的养心、养生、健康、休闲度假产品和业态的创建基地为首批“山东省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反映,并提供必要证据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查证。
公示期为:年4月8日-年4月14日
联系人:省文化和旅游厅吕璐;省卫生健康委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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