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决定从年8月17日起,派出7个巡察组,对全市重大项目建设工作开展专项巡察,巡察对象为市级重大项目建设主责部门及要素保障部门、隆阳区、施甸县、腾冲市、龙陵县、昌宁县、保山工贸园区管委会、高黎贡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腾冲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巡察时间为30天。
此次重大项目建设专项巡察重点围绕“六稳”“六保”总体要求的贯彻落实情况,市委“一条路子、两个前列、三城定位、四化发展、五马竞争”发展思路的贯彻落实情况,年固定资产投资年度目标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列入省“四个一百”重点建设项目、“补短板、增动力”省级重点前期项目以及市级“”重点建设项目推进情况,年投资目标任务支撑情况及“十四五”重点项目谋划情况,项目建设资金保障及到位资金拨付使用情况等方面开展政治巡察。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在重大项目建设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被巡察党组织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市委各巡察组设立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和邮政信箱,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向巡察组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巡察组每天受理8:00—20:00。
一、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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