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无不良嗜好,征信良好;
4.身心健康,积极上进,能正常履行相关岗位职责,认同学校管理模式;
5.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社保需转到学校缴纳。(离退休人员除外)
四、聘用程序五、工资及福利待遇1.工资待遇依据本人职称、职务、学历学位和岗位职责确定,同时学校按规定为教职工办理五险一金(退休人员除外)。
2.学校已聘人员均按国家规定带薪享受双休日、法定节假日。
3.需要住宿的老师,按学校制度提供租房补贴或单身宿舍。
六、联系方式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
电子信箱:lzj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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