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民政厅
拟确定个地名
作为全省
第二批个红色地名
现予公示
根据《关于征集宣传全省第二批个红色地名的通知》(苏民区〔〕6号)要求,拟确定南京市共青团路等个地名作为全省第二批个红色地名,现予公示(具体名单附后)。公示期为年5月24日—30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江苏省民政厅提出。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的,须写明联系方式并签名。
联系人:江苏省民政厅区划地名处朱慧
联系-(传真)
电子信箱:jsqhdm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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