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文明号
开始申报了!
青春,是什么?青春是奋斗、奉献和责任以青春之名,唱响青年文明号在平凡的岗位上恪尽职守,怀揣理想弘扬时代精神,争做文明先锋为庆祝建团百年,彰显新时代青年职业文明新风尚,根据《烟台市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规定和我市青年文明号工作实际,在“五四青年节”前后,开展-年度烟台市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诚邀全市广大优秀青年集体积极参与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申报范围申报对象为积极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取得显著成效的县(市、区)级(或相当于县级)青年集体。在乡村振兴、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以及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青年集体,在非公经济、新媒体等领域中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青年集体,在民政部门正式注册的以青少年为主要服务对象的新社会组织,可作为特别推荐集体申报。集体需符合《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集体基本条件。申报条件1.注重发挥青年作用,符合建团条件的,须按照团章要求建立团的组织,开展团的工作;
2.35周岁以下青年人数不低于集体总人数的70%(特殊行业可放宽至60%),负责人中有1人不超过35周岁,创建单位人数一般应不少于5人(含5人);
3.全体成员思想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模范遵守本行业、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
4.全体成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精湛的岗位技能,突出的工作业绩;
5.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开展富有实效的创建活动,有明确的创建规划、细化的创建标准、醒目的创建标识、有形的创建载体;
6.工作及成效得到本单位党政领导的肯定,具有较强示范性、代表性和影响力,受到周围群众或服务对象的赞誉,社会评价良好;
7.集体成员积极服务社会,热心公益活动。
评选办法市级青年文明号的评选由有团组织的单位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考核、推荐的办法进行。评选过程要具有连贯性,必须是本级别的青年文明号集体,方能申报更高层次的青年文明号。评选程序是:申报(推荐)、自行公示、创建、社会公示、考核认定、命名表彰。具体要求1.强化组织领导。烟台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统筹部署本次活动;各县级团委和县级行业要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扩大基层知晓度和参与度,引导各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和创建集体立足活动主旨和行业特点,选择部分内容自主实施。
2.提高创建水平。高度重视青年文明号创建质量,采取交流观摩、新老号结对等手段,不断提升创建工作水平。组委会办公室将通过查阅台账、集中评议、实地考察等办法,加强对青年文明号的动态管理和督导指导。
3.做好材料申报。各申报集体需按照《烟台市青年文明号创建考核评分标准》开展自评,认真填写《-年度烟台市青年文明号申报表》并提交不少于字的事迹材料。
4.严格创建标准。青年文明号申报集体要以窗口服务行业为主,注重向“两新”组织延伸。申报集体为单位整体、团组织或非窗口的内设科室,原则上不予认定市级青年文明号。各区市团委、县级行业要严格创建标准,择优推荐申报集体。凡不符标准、条件过低、事迹不突出的,将直接取消该单位创建资格。
烟台市团市委联系人:倪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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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t.shandong.cn芝罘团区委联系人:李肖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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