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现将举报电话和邮箱予以公布。
举报-
举报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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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内容:教师参与各类迎检迎评等“面子工程”和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学校会议和文件数量过多、各类工作群滥发通知、举办校园活动过于频繁、硬性要求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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